經曆了漫長的等待,頂流明星吳亦凡的案件,終于塵埃落定靴子落地,接下來将是十三年的鐵窗生涯。
對于一般人來說,結束十三年高牆生活後,就可以過正常人的生活,可是吳亦凡在結束牢獄生活後,還要被驅逐出境,因為他已經是外籍人士。
根據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宣判,罪犯吳亦凡因為兩項罪名成立,被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在法院宣判的兩項罪名當中,首當其沖的就是強奸罪,單這一項罪名就被判十一年零六個月。
一個強奸罪被判超過十年,在法律上已經屬于重判,看來吳亦凡這一次真的是犯了衆怒。
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一般的強奸案都是三到五年,除非像這種罪大惡極的人,才會被判處十年以上。
除了強奸罪一項罪名,另外一項就是聚衆淫亂罪,這項不是主要罪名,因此隻被判了一年零十個月。
或許有人會搞不清楚,強奸罪和聚衆淫亂罪,兩者之間究竟有什麼區别,其實兩者之間有着本質的不同。
所謂的強奸罪,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強制與被害人進行性交,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而所謂的聚衆淫亂罪,是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體進行淫亂的行為。
根據這兩項罪名合計,吳亦凡實際上要面臨十三年零四個月監禁,不過如今被判十三年整,也算是給足了面子吧!
吳亦凡的結局,也讓很多人感歎不已,誰能想到,曾經一個意氣風發的明星,如今卻變成了階下囚。
曾經的吳亦凡,因為年少輕狂,做人不知道天高地厚,尤其是随着名氣的增大,整個人也開始膨脹起來。
或許在吳亦凡的内心,天老大他就是老二,他已經飛揚跋扈到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的地步了。
吳亦凡的童年并不幸福,因為家庭發生變故,小小年紀的他,就和母親一起背井離鄉到國外生活。
爸爸和媽媽分手後,雖然媽媽又組建新的家庭,但是這樣的家庭對于吳亦凡來說,畢竟算不上一個完整的家。
為了讓兒子出人頭地,吳亦凡的媽媽也和所有母親一樣,對孩子嚴格要求,生怕他走了什麼彎路。
或許是童年的生活太過悲催,或許是媽媽的要求太過壓抑,成名以後的吳亦凡,在罪惡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吳亦凡的經曆,也帶給我們很多的啟發,對于孩子的管教,一定要循序漸進張弛有度,千萬不要拔苗助長。
作為吳亦凡來說,曾經的年少成名,讓他變得愈發輕狂,最終也讓他體會到因為輕狂釀下的苦果。
好在隻有十三年光陰,當他走出高牆已經四十不惑,相信一定會徹底洗掉,曾經年少的那一份輕狂。
如果吳亦凡能夠通過自己的事情,來驚醒更多的後來人,讓年輕人少走一些彎路,也算是對自己心靈的救贖,祝吳亦凡餘生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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