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設有内廷偵察機構,廠衛機構。“廠”指的是東廠、西廠和大内行廠;“衛”指的就是錦衣衛。其中西廠和大内行廠并不成氣候。主要是東廠和錦衣衛。
錦衣衛的前身是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其首領為錦衣衛指揮使,,由皇帝的心腹擔任。錦衣衛直接聽命于皇上,可以自行抓捕、刑訊、處決犯人,不需要經過司法機構核實,所以他們常常捕風捉影,謀害朝廷大臣,排除異己,殘害忠良。

東廠可以“訪謀逆妖言大奸惡”,與錦衣衛勢均力敵,最初之負責幫皇帝偵察、抓捕犯人。但是随着明朝後期,宦官專權,東廠的權利也越來越大。更甚于錦衣衛。
明朝的廠衛機構,危害朝廷,殘害忠良,很多史學家都直言“明朝并非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廠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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