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車主朋友認為夫妻間車輛變更與其他親屬間轉移登記是一碼事,并一同稱之為“過戶”
實際上這是錯誤的理解!
今天小編來告訴你
車輛夫妻間變更與親屬間轉移登記的區别!
夫妻間機動車變更登記
機動車夫妻間變更是指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機動車需要将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
夫妻間變更登記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辦理該業務時需要攜帶登記證書、行駛證、變更前和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以及《結婚證》或者證明夫妻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機動車号牌号碼不變。
親屬間機動車轉移登記
是指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機動車因贈與、繼承等原因,在親屬間發生所有權轉移的行為。
親屬間機動車轉移登記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辦理該業務時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暫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還需要提供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2、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原件。包括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協議抵償債務的相關文書和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或二手車交易發票。
4、交驗機動車。
5、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的,還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6、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需重新選号,不能使用原号牌号碼。
所以,機動車夫妻間變更登記與親屬間過戶登記是不同的!小夥伴們要區分好,正确辦理業務哦!
來源: 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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