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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姆超市買的牛奶喝了拉肚子
在山姆超市買的牛奶喝了拉肚子
更新时间:2024-04-30 17:53:28

在山姆超市買的牛奶喝了拉肚子?近日,在河西神農城附近上班的楊先生撥打晚報新聞熱線28829110反映:我在沃爾瑪超市購物時,買到一瓶過期酸奶,喝了之後出現腹瀉症狀于是,我找到超市維權,超市賠償了我一千多元,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在山姆超市買的牛奶喝了拉肚子?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在山姆超市買的牛奶喝了拉肚子(在沃爾瑪買到過期酸奶)1

在山姆超市買的牛奶喝了拉肚子

近日,在河西神農城附近上班的楊先生撥打晚報新聞熱線28829110反映:我在沃爾瑪超市購物時,買到一瓶過期酸奶,喝了之後出現腹瀉症狀。于是,我找到超市維權,超市賠償了我一千多元。

熱線記者 鄧石華核實

喝了超市買來的酸奶,他出現腹瀉

楊先生說,20日下午,他在沃爾瑪超市買了兩瓶促銷酸奶,共花了19.8元。“付完錢出了超市後,我便擰開一瓶來喝。”楊先生說,當時他打開蓋子後,發現酸奶的酸味比較濃,但并未在意便喝了下去。

讓他沒想到的是,過了一段時間,他的肚子有點不舒服,出現腹瀉症狀。

“當時我沒吃别的什麼東西,隻喝了酸奶。”楊先生說,他懷疑是酸奶的問題,仔細檢查後他發現酸奶的生産日期為2016年3月30日,保質期有21天,按理說4月19日已經到期了,但超市20日仍在促銷銷售。

當日下午4點多,他帶着這瓶酸奶找到了超市客服中心。幾經周折後,超市一名相關負責人出面處理了此事,向他賠償了一千多元。

此事被市食藥監局獲悉後,工作人員對超市進行了檢查,共發現過期酸奶六瓶,工作人員已責令超市進行改正并進行了處理。

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最低可賠付千元

花費不到20元買來的酸奶,超市為何能賠償超千元?

對此,湖南法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曾輝榮介紹,從2015年10月1日起,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該法第148條第二款規定:“生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産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曾輝榮說,這意味着,市民在超市買到過期變質的食品,可以向超市索賠,賠償金額不超過1000元的,1000元兜底。

“如果楊先生沒打開喝的話,最高隻能賠付1000元。但打開喝了之後,産生了腹瀉等症狀,還可以獲得額外賠償。”曾輝榮說,這也是為何楊先生能獲賠超千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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