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撿屍又稱為撿屍體,即未經同意,把不省人事(喝醉,被灌醉,或被下藥)的人帶回家發生不可告人關系的違法犯罪行為。
2、“撿屍”是強奸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醉酒、昏迷手段等,強奸婦女,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撿屍又稱為撿屍體,即未經同意,把不省人事(喝醉,被灌醉,或被下藥)的人帶回家發生不可告人關系的違法犯罪行為。
2、“撿屍”是強奸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醉酒、昏迷手段等,強奸婦女,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