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發生轉移、注銷、遷出等變更業務時,使用滿一年的機動車号牌均可以繼續使用,換車也可不換号牌。
2、保留原号牌需要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
(1)車輛号牌在原車主名下使用1年(含1年)以上;
(2)僅限辦理轉移登記(轉出、本市過戶)、注銷登記兩類業務(系統自動保留原号牌1年,時間從原車辦理相應業務之日算起);
(3)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1、車輛發生轉移、注銷、遷出等變更業務時,使用滿一年的機動車号牌均可以繼續使用,換車也可不換号牌。
2、保留原号牌需要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
(1)車輛号牌在原車主名下使用1年(含1年)以上;
(2)僅限辦理轉移登記(轉出、本市過戶)、注銷登記兩類業務(系統自動保留原号牌1年,時間從原車辦理相應業務之日算起);
(3)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