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理賠的原則是: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則;
2、主動、迅速、準确和合理的原則;
3、實事求是的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确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人身保險理賠的原則是: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則;
2、主動、迅速、準确和合理的原則;
3、實事求是的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确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