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
通 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省直各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檢測工作,減輕群衆負擔,按國家要求,決定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将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最高限價由每人份80元調整為60元;10個樣本混合檢測,最高限價由每樣本20元調整為15元;5個樣本混合檢測,最高限價由每樣本30元調整為25元。
二、各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收費相關政策,嚴禁違規收取相關費用,一經發現,将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本通知自2021年8月27日起執行,疫情結束後自行廢止。原有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緻的,以本通知為準。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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