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昝慧昉
兩批次愛瑪電動自行車産品不合格,生産企業正尋求IPO上市
近期,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有關産品質量檢驗機構,對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制動性能、限速裝置、整車質量、腳踏行駛能力等指标進行了檢測。
經檢驗,2家企業生産的3批次電動自行車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率為18.75%。不合格的兩個品牌為“愛瑪”和“美順”。
- 标稱商标為“愛瑪”的1批次TDT1040Z-1型電動自行車樣品被檢出把立管和鞍管項目不合格;
- 标稱商标為“愛瑪”的1批次TDT1012Z型電動自行車樣品被檢出産品合格證項目不合格;
- 标稱商标為“美順”的1批次MEISHUNTDT017Z型電動自行車樣品被檢出把立管和鞍管項目不合格。

其中,“愛瑪”是中國知名電動車品牌,品牌持有方愛瑪科技成立于1999年,于2004年進入電動自行車行業,是國内最早的電動自行車制造商之一。很多消費者知道愛瑪電動車,是從其代言人周傑倫說出的廣告語“愛就馬上行動”開始。
公開信息顯示,愛瑪科技的主營業務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三輪車、自行車以及配件銷售,其中電動自行車是其最主要的收入來源,2018年電動自行車的營收占到愛瑪科技主營業務收入的88.28%。
愛瑪科技目前正在尋求IPO上市。但界面新聞查詢過往信息發現,該公司産品曾多次因各種不合格問題被市場監管機構通報。
僅在2019年就已經三次上榜。9月初,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抽檢結果顯示,愛瑪科技旗下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5批次電動自行車存在不合格問題,涉及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行駛能力、反射器和鳴号裝置、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問題。8月,由于3C證書注銷愛瑪科技部分型号電動自行車被北京市監局禁止在北京銷售。2月,在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18年度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含電池和充電器)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情況通報中,天津愛瑪的産品也出現在不合格名單中。
2018年,愛瑪電動車也曾位列廈門市監局和北京市工商局抽檢不合格名單。
據媒體報道,除車輛質量問題,愛瑪科技的售後也是問題。消費者多次投訴愛瑪電動車售後服務差,經銷商跑路,消費者無處維權。
消費警示:
- 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重點關注(詢問)以下幾點:
- 最高車速: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5km/h。電動自行車車速過快,刹車時容易側翻對騎行者及其他人造成人身傷害。
- 整車質量(重量):整車質量應小于等于55 kg。電動自行車行駛的慣性力取決于整車質量,整車質量過大慣性力增大,增大制動距離,導緻危險性加大。
- 腳踏行駛能力: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30min的腳踏行駛距離應大于或等于5km。在電動自行車騎行過程中如果發生電池沒電及控制器故障時,保證電動自行車不喪失腳踏騎行功能。
- 把立管靜負荷:把立管靜負荷是電動自行車車把強度的指标。騎行者在騎行中如果車把的把立管強度不夠而導緻變形或斷裂,将直接使車輛失控而給騎行者造成損傷。
- 欠壓、過流保護功能:設置欠壓、過流保護值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蓄電池深放電,欠壓值過低将導緻電池深放電,嚴重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防止大電流放電對電池、電機的損害,從而有效保護電池、電機等部件;短路保險裝置可以防止電動自行車在異常情況下(線路短路)燒毀線路,避免引發火災等事故。
- 反射器和鳴号裝置:該項目主要是檢查電動自行車前、後、側部和腳蹬反射器的安裝情況。反射器是保證騎行者在夜間騎行時,引導他人注意安全的信号裝置,防止夜間因視覺盲區導緻交通事故,如有漏裝、錯裝會造成夜晚時騎行者不易被發現、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危險。
- 注意查看産品标識、合格證:産品标識及合格證上注有産品名稱、産品執行标準、産品的檢驗日期、出廠日期、驅動方式(電驅動或電助驅動)、整車質量、檢驗員等基本信息,是生産者對其産品質量作出的明示保證,消費者在購買産品時若發現疑似 “三無産品”或假冒僞劣産品請撥打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舉報電話。
汕頭櫻之潔公司的逸适牌牙刷被檢出不合格
日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通報了2019年牙刷産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檢驗發現不合格樣品1批次,為華潤萬家有限公司南山歡樂頌購物中心銷售的逸适清爽優惠裝牙刷(5支裝),生産企業為汕頭櫻之潔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項目為:衛生要求。

按衛生要求标準,要求刷毛、刷柄、刷頭在試驗過程中不應發生脫色現象。若消費者在使用牙刷的過程中出現牙刷不同部位的脫色問題,脫落的顔料進入口腔,将對使用者的健康安全造成危害。
目前該品牌産品在京東、天貓等電商平台上均有銷售,提請消費者購買時注意分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