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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同安一女子被騙
廈門同安一女子被騙
更新时间:2024-04-28 22:09:04

廈門同安一女子被騙(廈門五旬新娘婚前卷款失聯)1

蘇老漢征婚找老伴,結婚前“新娘”跑了才知自己遇到了女騙子;薛奶奶出錢給再婚丈夫蓋房,結果夫妻反目後所有房産都被夫家霸占,她被趕出家門……

廈門老人“黃昏戀”頻頻引發官司。近日,海滄法院公布了兩起與“黃昏戀”有關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案例。法官提醒說,老人“黃昏戀”小心“入坑”。

案例1六旬老漢遭遇騙婚“新娘”婚禮前夕卷款失聯

年過六旬的蘇老漢早年喪妻,兒女成家後,蘇老漢獨自一人居住,總覺得生活空落落的。于是,蘇老漢通過婚介所征婚,想找個老伴相随終老。

經婚介所介紹,蘇老漢認識了“蔡大娘”。“蔡大娘”今年55歲,個性爽朗、家庭殷實。

兩人第一次見面便相談甚歡,臨走前,“蔡大娘”表示自己急需1000元現金,蘇老漢也沒多想,便将錢給了她。

交往半年,兩人決定結婚。結婚準備期間,蘇老漢先後為“蔡大娘”買了價值2萬元的黃金首飾。之後,“蔡大娘”稱辦結婚酒席需要用錢,讓蘇老漢交出自己的銀行卡及密碼,取現7萬元。

誰知婚禮前夕,“蔡大娘”卻帶着首飾和現金人間蒸發了。蘇老漢這才意識到自己上了當,趕忙向派出所報了案。

公安機關展開調查,發現“蔡大娘”跟蘇老漢所說的都是假的。“家庭殷實”是假的,“結婚交往”是假的,就連“蔡大娘”的姓名也是假的。

經查,“蔡大娘”原姓劉,在廈門多個婚介所虛報個人情況征婚,近兩年間以相同方式先後騙取了4名受害人共計近22萬元(包括現金、首飾等财物)。

案發後,“蔡大娘”因涉嫌詐騙罪被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執行刑事拘留,随後因涉嫌詐騙罪被逮捕,并被起訴到法院。

近日,海滄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多次騙取他人财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詐騙老年人财物,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最終,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2萬元,責令被告人劉某退賠受害人共計約22萬元現金。

案例2雙方再婚為利益反目 大爺為了5套房驅逐老妻

為了5套房,大爺驅逐老妻?因所有拆遷房都被夫家霸占,老太太被丈夫趕出家門該如何維權?近日,海滄法院發布了這樣一起再婚老人因房産反目的案件。

于大爺和薛奶奶于1995年登記結婚,兩人均為再婚,雙方各有子女。婚後,兩人未再生育,薛奶奶辛苦工作、照顧子女,并出錢給家中的宅基地蓋了新房。

好景不長,婚後于大爺和薛奶奶因拆遷安置補償、家庭收入去向、家庭成員關系等常發生争吵,兩人感情破裂。于是,薛奶奶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幾年前,法院判決離婚後,薛奶奶就被于大爺趕出家門。由于所有拆遷房都被夫家霸占,薛奶奶無住所、無收入,身體傷痛不斷,唯一的親生女兒又遠嫁外地,求助無門隻好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得自己應有的财産份額。

考慮到對訟争的5套房屋進行評估要花上很長時間和一大筆鑒定費用,家事法官決定将調解作為解決糾紛的重點工作。

然而,庭前調解時,于大爺态度強硬,堅持認為拆遷安置前的被拆遷房屋是上一輩申請并建造的,跟薛奶奶無關。薛奶奶無依無靠,沒有固定住所和收入,又擔心前夫會威脅騷擾她,深陷焦慮和恐懼的情緒中。

于是,法官首先引導薛奶奶起訴要求前夫支付扶養費,後來于大爺同意每月支付1200元扶養費作為經濟幫助直到析産糾紛結束。

此外,家事法庭聯系了專門的心理咨詢和婚姻輔導師,對薛奶奶進行專業的疏導開通,逐步緩解她的緊張和焦慮情緒。

最終,各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薛奶奶獲得了自己名下的安定住所和一筆補償款,既解決了她的居住問題,又有了生活來源。

編輯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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