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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勝美買房被羞辱
樊勝美買房被羞辱
更新时间:2024-05-03 14:30:42

微博話題#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告上法庭#在9月12日時登上熱搜榜,截至目前,話題閱讀次數已有3.1億,讨論次數2.2萬。

樊勝美買房被羞辱(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起訴)1

↑#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台上法庭#登上熱搜榜

據廣州市司法局微信号“廣州普法”披露的普法案例顯示,29歲的張女士自2歲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因為經濟條件不好,父母就一直沒有将張女士接回來。張女士在姑姑家長大後,工作上事業有成,給表弟買了房。她的父母為讓她給弟弟買房,将她告上法庭,索要50萬元贍養費。

此事引發熱議,各大媒體紛紛轉載。很多網友評論張女士是現實版“樊勝美”,讨論張女士父母無情,一家人應好好商量。還有機構媒體就此事件進行評論。但也有網友認為案件過于“離譜”,對案件真實性存疑。

紅星新聞記者從廣州市司法局處了解到,案件系在今日頭條上搜尋到的,并根據案例判決情況,設計有對白的腳本,并進行情景演繹。該工作人員未對案件是否真實的問題進行回答。實際上,2020年“廣州普法”發布的另一則“22歲女生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普法視頻也登上了微博熱搜,案例也是在網上找的。

案例來源:

頭條号自媒體發布,多篇故事相似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微博話題#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登上熱搜後,引發網友大量讨論的同時,也有網友質疑案例的真實性。

紅星新聞記者檢索發現,新聞源自“廣州普法”所發文章。文章内寫着“情景演繹之模拟法庭,以下為設計對白”。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篇文章被“廣州普法”收錄在《說法》欄目,該欄目由廣州市司法局、廣州市普法辦、廣州市律師協會、廣州市廣播電視台法治頻道聯合推出。文内還曾配有視頻,不過目前已無法浏覽。

樊勝美買房被羞辱(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起訴)2

↑“廣州普法”公衆号發布的文章文内注明“情景演繹之模拟法庭,以下為設計對白”

文章先簡單介紹了案件情況,然後用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審判長三方發表意見的形式闡釋案情,并注明“情景演繹之模拟法庭,以下為設計對白”。

9月14日,廣州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文章中的案例系司法局工組人員在今日頭條上搜尋,搜尋到案例後,根據案例判決情況設計有對白的腳本,并進行情景演繹。記者就網上搜尋案例是否核查真實性,該工作人員并未回複。

紅星新聞記者在今日頭條上檢索發現,“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相關内容最早發布于一家名為“映襯生活的身影”的頭條号自媒體,發布時間是2022年5月30日,文章名為《29歲女孩被姑姑養大,因拒絕出錢幫弟弟買房,竟遭到親生父母起訴》,此後,該文章經大量轉發,轉發中也有一些“改動”,有自媒體号将主人公的名字化名為其他名字,年齡也由29歲改動為33歲。

記者詳細閱讀《29歲女孩被姑姑養大,因拒絕出錢幫弟弟買房,竟遭到親生父母起訴》文章發現,相比“廣州普法”在9月12日發布的文章,有更多細節。

今日頭條的文章中,提到了主人公張女士被寄養的成長史,以及她成長期間父母對她的态度。原文提到,張女士父母育有4個子女,上有2個姐姐,下有1個小她3歲的弟弟,父母将2歲的張女士送到姑姑家時曾承諾“半年就會接走女兒”。後張女士的父母拖欠生活費,還違背承諾,對姑姑姑爺說“我們沒有能力撫養,你們自己看着辦!”

姑姑和姑爺經商量未将張女士送到其他寄養家庭,而是選擇照顧張女士,但在10多年的寄養生活中張女士“每天都會或多或少地遭受一些冷落”。張女士發憤圖強考上大學後,父母試圖緩和關系,父母還曾解釋自己這些年家庭條件不好才沒有接回張女士……文章提到,2022年5月27日,張女士與父母走進了法院對這起糾紛進行了解決。但文内未提到具體是在哪個法院。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頭條号“映襯生活的身影”粉絲3萬多,該号的簡介為“你把故事發給我,我把故事發出去,歡迎各位來投稿!”

該号近2年來發布了不少關于家庭糾紛的文章,多涉及家庭成員之間的财産糾紛,例如“女孩從小被父親抛棄,長大後因拒絕給哥哥買房,竟遭到父親起訴”“弟弟按揭買了一套房子,哥哥拒絕幫他償還月供後,竟遭到父母起訴”“女兒不顧父母反對遠嫁,因拒絕支付20萬彩禮,女兒竟遭到父母起訴”等文章。

該頭條号一般在文末會加上《民法典》的相關内容。其中“《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對兒女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這一條出現頻率最高。

紅星記者嘗試與該頭條号發布者取得聯系,詢問文章故事來源與是否為虛構,但未獲得回複。

曾有“22歲女生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登上熱搜

回應稱案例同樣來自網絡

據媒體報道,“廣州普法”新媒體平台由廣州市司法局打造,全面進駐今日頭條、企鵝号、南方号、大魚号、快手、B站、微視号、視頻号等新聞資訊和短視頻平台。2021年,“廣州普法”(新媒體矩陣)榮獲2021年度中國優秀政法新媒體獎,“廣州普法”文章總閱讀量3.1億,視頻總播放量49.09億人次。

為适應不同受衆需求,“廣州普法”近年來不斷增加原創普法産品制作力度,找準新聞時效性、法律專業性、話題深度性、内容合理性之間的平衡點,激發新媒體普法活力。在作品創作上,從單一的法治類新聞逐步擴大到演播室訪談、情景短劇、以案說法等。

2020年9月,一則“22歲女生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該視頻也源自于“廣州普法”。

視頻中,主持人稱,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偷偷生下二胎後養不起孩子,最後要求在外地打工的22歲女兒撫養。女孩拒絕撫養2歲弟弟後,父母将其告上了法庭,最後,父母還勝訴了。對此,律師解讀,根據我國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規定,如果父母對于孩子沒有撫養能力,兄弟姐妹是有撫養義務的,所以姐姐不可以拒絕。該律師建議,如果這種情況下父母堅持要生二孩,應該征求大孩的意見。

随後,多家平台進行轉載,網友為此事吵翻了天,很多網友留言“憑什麼”,認為父母不負責任,同情這位姐姐,不少法律人士還對此進行司法解讀。但也有網友提出質疑,如此離奇的案例是否可信?

視頻中的普法律師當時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視頻中的“案例”是“廣州普法”欄目編導提供,她隻是根據案件簡介進行解讀。至于“案例”是否真實,律師稱,她當時問過該欄目編導,對方說是從别的地方找到的“案例”。

廣州市司法局相關工作人員曾在2020年9月回應紅星新聞記者,“22歲女生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案例”是在網上找的,然後找來律師進行解讀。對于是否對“案例”真實性進行核實,上述工作人員稱,“如果要核實案例的真實性,得自己去找相關發布的平台核實。 ”

紅星新聞記者對該案例在網上進行檢索,目前能找到的最早發布該文章的時間是在2019年11月,該“案例”文章由一個名為“育兒小秘籍”的母嬰自媒體首發。該自媒體一位運營者稱,她們不認識“案例”中的當事人,也沒有相關信息,當時是在網上看到的信息。紅星新聞記者發現,此後很長一段時間,多家母嬰自媒體也發布了類似的文章,而且有的還進行“加工”,出現多種版本。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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