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洋網訊 非粵A車車主有福了,3月21日,記者從廣州交警部門獲悉,4月份廣州“開四停四”隻需停3天,即4月8日、13日和14日。
根據《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等規定,2019年清明節期間,廣州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時間為4月5日-7日(共3天),車輛在此期間可行駛并按停駛狀态計算(即系統默認停駛3天)。
清明假期後,廣州将迎來廣交會。4月15-19日、4月23-27日、5月1-5日,廣州15天不限行。根據《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等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内可正常行駛。即廣交會期間,無論車輛是行駛或停駛狀态,均按停駛狀态計入停駛時間。也就是說,如果車輛正好處于停駛計算周期,其也可以行駛,并按車輛處于停駛狀态計算。
也就是說,4月份除了,4月8日、13日、14日三天,要停駛之外其餘日子均可行駛。
(信時記者 羅陽輝 通訊員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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