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檢機動車的車身、底盤、車廂内、發動機艙等部位應清潔,無明顯漏油、漏水、漏氣,電器導線和各種管路,電器導線捆紮、固定、絕緣保護完好;
2、保險杠、後視鏡、下視鏡等部件完好,風窗玻璃完好,不得張貼有鏡面反光遮陽膜;
3、車體周正,車體外緣左右對稱部位高度差符合規定,車身外部可能觸及行人、騎自行車人等交通參與者的任何部件、構件無任何可能使人緻傷的尖銳凸起物,如尖角、銳邊等,貨車欄闆内外和車體無鏽漬及漆面脫落,保持幹淨整潔;
4、車身車廂及漆面無明顯鏽蝕、破損,各類機動車不得粘貼影響本車和其他車輛安全行駛的文字、漫畫等,除定線行駛公交車外,其他車輛不得在車身粘貼、懸挂、噴塗廣告;
5、各類貨車的車身反光标識粘貼技術規範及車身反光标識材料式樣、顔色、寬度等應符合規定标準,必要時查驗人員應使用量具測量尺寸參數,側面和後下部防護裝置應焊接牢固,無脫落和鏽蝕、變形,長度和距地面高度符合技術标準;
6、油箱和電瓶固定牢靠,油箱的箱體和電瓶架表面無油污、無灰塵,貨車欄闆内外和車體無鏽漬,漆面脫落等;
7、同軸兩側應裝用同一型号、規格輪胎,輪胎型号、速度級别及胎冠花紋深度、輪胎氣壓應符合規定,輪胎的胎面、胎壁無長度超過25厘米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輪胎簾布層破裂和割傷及其他影響使用缺損、異常磨損和變形,輪胎螺栓、半軸螺栓應齊全緊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