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7年,劈腿2次認識阿方的時候,我28歲,他23歲。最初,我隻當他是個合得來的小弟弟,兩人常在一起玩。但面對他锲而不舍的追求,最終我還是和他談戀愛了。一開始,感覺還不錯,但随着我年齡的增長,原本腦中的一些擔心,諸如“男的年紀比女的小太多,不牢靠”,“女人老得快,到時會被抛棄”一類的思想,開始越放越大。于是,我開始答應親朋好友的相親邀約,對另外一些異性的追求,也不太拒絕。這當中,我有過兩次“腳踩兩條船”的經曆,但均被阿方發現并破壞。差不多三年前,我又認識了個不錯的男人,這次我很正式地向阿方提出分手,可他死活都不同意,幸好那時他大部分時間都在外地工作,所以我還是得以堅持自己的選擇。不過阿方的電話,我仍然會接,他送我禮物,我也欣然接受。說到底,我還是有些放不下他。後來,我和那個男人因為其他事情分開了,我就又回到了阿方身邊。這時候我已經35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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