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标志與品牌标志?每經品牌價值研究院 付克友近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召開食品生産企業座談會,會議決定,南京相關食品生産企業将聯合申請集體商标,制定團體标準,打造南京鴨血粉絲湯的公共品牌,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企業标志與品牌标志?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企業标志與品牌标志
每經品牌價值研究院 付克友
近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召開食品生産企業座談會,會議決定,南京相關食品生産企業将聯合申請集體商标,制定團體标準,打造南京鴨血粉絲湯的公共品牌。
這個消息受到輿論關注,但它并不是什麼新鮮事物。近年來,類似關于地理标志的新聞層出不窮,主要包括兩類,一是為地方特産、美食小吃申請集體商标、制定團體标準。二是申請集體商标之後,進行打假維權,每一次都能引發公衆熱議,甚至廣泛争議。
無論關注、熱議還是争議,其實都是因為地理标志的公共屬性。人們關心的是,這會不會改變地理标志的公共屬性?在這個過程中乃至長遠的未來,如何确保它的公共屬性?
地理标志具有公共屬性
顧名思義,地理标志具有很強的地方特色,同時具有很強的公共屬性。因為它所标志的商品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是在漫長的曆史傳統中形成的。如果它是地方土特産,那麼它就是土特産中的精華;如果它是地方傳統美食,它也是地方傳統美食的經典。從橫向來說,它屬于某個地區以及具有地區身份的人群;從縱向來說,它是世世代代物質文化、曆史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傳承。
在漫長的曆史傳統中,地理标志潛移默化、聲口相傳,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标準和商标。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特别是在數字經濟時代,地理标志作為地方重要的品牌資産和經濟資源,又到了需要保護和開發的時候。
從保護的角度來說,随着市場拓展、規模擴大,因缺乏标準,産生了良莠不齊、質量混亂的問題,這對于地理标志是一種傷害。比如,南京鴨血粉絲湯,市場上從2元到20多元的都有,有的“含鴨量”明顯不足。因此,建立團體标準,甚至申請集體商标,的确很有必要。
從開發的角度來說,打造地理标志産品,是發展地方經濟、帶動地方産業、打造特色精品的重要途徑。特别是在鄉村振興背景下,推動地理标志品質化、品牌化、産業化,意義重大。
根據國家知識産權局的數據,截至2022年6月底,我國累計批準地理标志産品2493個。核準地理标志作為集體商标、證明商标注冊6927件。核準使用地理标志專用标志市場主體19350家。各地對地理标志的重視程度,也可見一斑。
需要明确的是,無論是對地理标志的保護還是開發,都需要立足于它的公共屬性。也就是說,對地理标志的保護,保護的是它的公共品牌資産;對地理标志的開發,也是開發的公共品牌價值。
首先,地理标志既然屬于區域公共資源,地理标志集體商标的注冊人,應當是當地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團體、協會或其他組織,而不能是個體或某個企業。比如,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青花椒”事件,川渝地區的土特産竟然成了上海某餐飲公司的注冊商标。
其次,也并不是所有土特産或傳統美食,都适合作為地理标志産品來保護。如果多年傳承中,已經退化為一個普通的産品名稱,就不宜注冊為地理标志。因為這裡的公共屬性,很難為某個區域所界定和限定。
開發品牌不能突破底線
建立團體标準,甚至拿到地理标志保護、申請集體商标,隻是一個開始,更重要的是對地理标志品牌的打造,即如何讓地理标志發揚光大,開發它的品牌價值,更好推動當地産業經濟發展,甚至提升當地的品牌形象。在這個過程中,需要遵循的其實還是地理标志的公共原則,即在它的公共屬性上添磚加瓦,一方面既要避免“公地悲劇”,另一方面又要避免撈過界,突破了公共屬性的底線。
維權和保護是打造“公共品牌”的必要手段。因為地理标志是公共資源,所以很容易導緻“公地悲劇”。人人所有,就意味着可能過度開發,産生搭便車的道德風險。這為地方的保護和維權提供了正當性基礎。
比如,揚州市質量監督局就發布了地方性揚州炒飯标準并進行授牌;“柳州螺蛳粉”也申請了集體商标,出台了團體标準;福建莆田注冊了“莆田鞋”集體商标,提供給當地沒有自創品牌的制鞋企業無償使用,同時堅決打擊假冒名牌的小作坊等。
注冊集體商标提供了維權和保護的法律效力。比如,重慶市合川區桃片管理協會就曾經對綿陽某企業在生産、銷售的桃片包裝上擅自使用“合川桃片”字樣,提起訴訟,并取得了勝訴。
與此同時,對于地理标志的維權和保護,基于公共價值,不能撈過界,侵犯了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一般來說,地理标志商标由地名加通用名稱組成,地名和通用名稱可以正當使用。隻要商家正當使用、善意使用、按商業慣例使用,又沒有直接使用集體商标,就不該輕易成為被告。比如,背井離鄉的潼關人,在外地開了一家店,不能因為招牌上有“潼關肉夾馍”,就要摘牌賠償。即便是區域内的市場主體,也有正當使用地名和通用名稱的豁免權。比如,在一起阿克蘇蘋果地理标志案件中,法院最終判定,雖然被告沒有向阿克蘇地區蘋果協會提出過使用該證明商标的要求,但是阿克蘇地區蘋果協會作為商标的注冊人,也不能剝奪商品确産于阿克蘇地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正當使用該證明商标中地名的權利。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還發文要求,規範地理标志集體商标注冊及使用,堅決遏制惡意訴訟或變相收取“會員費”“加盟費”等行為,其實就是針對可能出現的撈過界行為。
擁有了地理标志的團體标準和集體商标,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擴大化管轄。對相關的具體企業來說,它首先需要遵守國家強制性食品安全标準,做到合法經營,而地理标志的團體标準,并非強制性标準;其次,它可以申請使用由地理标志所承載的集體商标,也可能同時擁有自己企業的普通商标。這裡有公共品牌與自有品牌的邊界,也有市場主體的選擇權。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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