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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被殺害女孩
大連被殺害女孩
更新时间:2024-05-03 13:46:45

來源:津雲新聞

“那個男孩把我10歲的女兒騙到他家中,試圖性侵并最終多刀殺死了她,還把她的屍體扔到綠化帶中。可是就因為那孩子還差兩個多月才到14周歲,這種種罪行就隻能‘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王章提及殺死自己女兒的13歲男孩時,下颌緊繃了起來,語氣中充滿憤怒。

10月20日下午,家住大連市沙河口區的王章和妻子賀薇發現,本應已經下美術課回家的10歲女兒王萱并未回來。經過報警和幾個小時的尋找,王章最終在小區内距家200餘米遠的一處綠化帶發現了女兒衣衫不整的屍體。警方當晚接案後走訪調查,将嫌疑人鎖定為該小區一名13周歲的男孩蔡某某。當夜,蔡某某供述了其殺害王萱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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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王萱。本文圖片 “津雲新聞”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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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殺害王萱的13歲男孩蔡某某(左一)受訪者提供

10月24日晚上,大連警方發布通告,稱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準,于10月24日依法對蔡某某收容教養。

下課後女兒久未歸家

監控錄像隻看到屍體發現前4小時的身影

10月20日下午,是王萱每周日上美術課的時間。當天13點多,正在上初中的哥哥送王萱來上美術課,15點下課後,王萱自己步行回家。按照平日的安排,王萱會先回到父母開的水果店裡,稍後再回家。據王章介紹,上美術課的地點距離水果店步行僅10至15分鐘。

然而,到了15:40左右,王萱仍然沒回來,王章和賀薇意識到問題,随即在小區裡開始尋找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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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萱和哥哥的獎狀

王萱的舅奶回憶道,10歲的王萱是一個很懂事的孩子,不僅學習成績不錯,放學後也都是老老實實地直接回家,從來沒去過同學家玩。因此雖然隻是比預計回家時間晚了不到半個小時,她的父母還是敏銳地判斷女兒出了事情。

賀薇表示,在找女兒的過程中,最晚見到王萱的一位女士對她說,曾于15:15左右在小區内一個路口見到過這孩子。賀薇随後請求這個路口附近的單位和商鋪協助她調取了門前監控,并發現了女兒王萱的身影。記者在現場觀察發現,這個路口距離案發現場的蔡家大約有50米距離,距離王章夫婦所開的水果店大約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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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萱最後出現在監控畫面中的路口

上述這段監控錄像所記錄的時間為20日15:20,這正是王萱本應下課回到父母水果店裡的時間,這也是活着的王萱出現在監控中最晚的一段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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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萱遺體被發現的樹叢

整整四個小時後的19:20,王章終于在小區内一處綠化帶的樹叢中發現了女兒王萱的屍體。據随後的法醫鑒定顯示,王萱的死亡推定時間為18點左右。

行兇男孩和被害女孩家并不熟識

母親懊悔沒有接孩子放學

賀薇告訴津雲新聞記者,蔡某某和自己兒子在同一所初中讀書,又和自己女兒一起待過一個夜托班,加之又在同一個小區裡居住,因此自己記得他。但她回憶稱,她們夫婦以及兩個孩子和蔡某某隻是互相認識,并不熟識,平時也沒什麼來往,蔡某某也從未來過自己家裡玩。

賀薇反複回憶表示,女兒生前并沒有和父母透露過她遭到了蔡某某的騷擾和糾纏,也沒表露過有被跟蹤的煩惱,因此很難說蔡某某究竟是臨時起意行兇,還是蓄謀已久。

據了解,案發後的21日淩晨,蔡某某被警方控制,并供述了其殺害王萱的事實。關于蔡某某使用了何種手段或說辭将王萱帶到了自己家中,又是如何将王萱限制在他家中數個小時,警方尚未向王章夫婦透露。

王章家的一位親戚對記者說,女兒被害後,賀薇陷入了深深的自責中,她懊悔自己為什麼沒有親自接女兒下課。

這位親戚介紹說,王章夫妻二人平日經營一家小區内的水果店,賀薇要很早起來去進貨,白天就在家補覺,10月20日當天下午,她的電話是靜音的。平日裡,夫妻二人原本在大多數時候會接送孩子:“當然,并不是說每天都能保證接送,但據我所知,他們夫妻倆大部分時間會接女兒上下學,包括周一到周五正常的上學,以及周日女兒的英語課和美術課。但那一天,可能是因為太累,孩子的媽媽在睡覺時沒接到電話,女兒就自己回來了。偏偏就是這一次自己回家的路上,孩子出了意外。”

真兇曾兩次“登門搭讪”

詢問父親“女兒找到沒有?”王章事後回憶女兒從失蹤到屍體被發現的那個下午,除了見到女兒屍體橫在綠化帶中時的絕望,令他感到最憤怒和不可思議的是,殺害自己女兒的那個男孩竟然曾兩次主動來到自己眼前,還恍若無事地跟自己搭了話。

“那天下午我照常在水果店裡擺攤,快到15點時,蔡某某踱步到我的店前,問了我一句‘王萱去哪裡啦?’我說‘她上課去了。’他就走開了。”王章說道。

當日16:30,王章已經開始和家人一起四處尋找遲遲未歸的女兒,找了一圈未果後,他暫時回到自己的水果店中。此時,蔡某某又在他眼前出現了。

“他這次過來問我‘你女兒找着沒有?’神态仍然看不出什麼異樣。事後根據監控錄像的時間回想,那時我女兒應該已經被他騙到了他家中。我不知道他怎麼做到那麼平靜地跟我說話。”王章說,此後他就繼續去尋找女兒了,沒再在意蔡某某的動向。

賀薇表示,蔡某某雖然隻有13周歲,但身高已有170公分,體重也在140斤到150斤左右,看起來并不像這個年紀孩子的體格,“我家女兒很瘦小,發生肢體沖突的話,肯定不是那個男孩的對手。同時,他這個體格也具備抛屍的身體條件。”

女孩屍體被發現時衣衫不整

身體有多處刀痕和淤青20日19點左右,大連的天色已逐漸轉為一片漆黑,王章夫婦和家人仍在繼續打着手電筒尋找王萱。19:20,王章終于在一處綠化帶找到了倒在地上的王萱,但面前的景象讓他瞬間兩眼一黑,幾乎癱倒在地。

“發現我女兒時,我腦子裡突然‘嗡’地一下。我先看到一隻鞋掉在地上,沖到她身旁查看時,我發現她已經沒了氣息。當時我看到女兒的褲子已經被褪到了膝蓋以下,前胸沒有了衣物,那件上衣不是穿着的,而是被撥到了身後。她身上壓着兩個垃圾袋,裡面裝着磚頭和碎瓦塊。”王章如此描述女兒屍體被發現時的樣貌。

王章夫婦說,警方不久後趕到現場,法醫确認了女兒的死亡。截至24日晚,警方還沒有給他們看屍檢報告,女兒的屍體目前仍存放在殡儀館内。

王萱的舅奶24晚向記者介紹了她觀察到的王萱屍體的傷痕:“孩子的左額頭處有一處刀痕,左眼、左耳上都能看到明顯的被毆打後的淤青,胸前被砍了4刀,脖子上有手指的掐痕。全身總共被刺了幾刀,我們也不清楚,還是要等法醫的鑒定說明。孩子的母親對我說,她被發現時左手上揚着,右手朝下伸展,看起來像是死前在掙紮。”說着,她擺出了王萱死亡時的大緻姿态給記者演示。

蔡某某被抓獲前疑似“自導自演”洗脫嫌疑

曾向同學表示自己未滿14歲

案件發生後的幾天裡,王萱的母親賀薇一直在以淚洗面,據家人介紹,她幾乎不吃飯,也不願出門,大多數時間待在夫妻二人和女兒共同的房間裡。這幾日,随着事件的不斷傳播,不斷有親朋好友和鄰裡來安慰她,也有一些知情人士向她提供了一些蔡某某及其家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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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某案發當晚在班級群的發言(受訪者提供)

賀薇向記者展示了一份蔡某某20日晚上的群聊記錄,據她介紹,這是案發後一位蔡某某同班同學的家長發給她的,上面記錄着蔡某20日晚上在行兇後到被警方控制這段時間的部分言論。

在這份聊天記錄中,蔡某某于當日19:30左右在班級群發了一條從自家窗戶拍攝的搜查現場視頻,并對同學說:“小孩死了,讓人扒光給殺了,就在我家門口對面。”20點左右,他繼續寫道:“他們警察辦事這麼草率的嗎,給我加入嫌疑名單,我一個小孩懷疑我,我把我擦過血的紙扔那塊了,我的血不會弄到她身上吧?我怕我的指紋和血在她身上,那我不就完了嗎?”等内容。

20:30左右,蔡某某繼續在班級群中對同學說了“我害怕啊,懷疑我了,我的指紋咋整,好像确定了是小孩幹的,我虛歲14。” 等内容,并表示“法醫鑒定我倆血在一起,我手不應該那麼賤,警察要來找我了,我錄音給你們聽,你們别發微信”。

對于上述聊天内容,王章家的一位親戚說出了自己的看法:“蔡某某當晚被警方控制時,手上确有傷痕,他一直為此害怕,生怕法醫在王萱身上發現他的血。他似乎是七點多時想要在同學面前假裝自己是旁觀者,假裝自己的血是不小心蹭到王萱身上的,從而給自己洗脫嫌疑。此後不久,警方逐漸鎖定了他,他開始害怕。我們收到的這份聊天記錄是對方家長隐去了其他同學發言的,推測可能是有人問他是否符合《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年齡,他便回答說,自己不滿14歲。”

王章的大嫂還對王章說,她曾見到蔡某某在王萱的屍體被發現後返回現場圍觀:“當時蔡某某圍觀時對前面的人說了一句‘真死了啊?’我們估計他以為前面的人就是普通的圍觀群衆,但那其實是我大嫂,她聽到并記下了蔡某某的這句話。”

行兇男孩此前曾騷擾多位女性

數百居民聯名請願處罰行兇者24日晚,記者陪同王章來到了案發現場,看到現場有數十名附近居民聚在一起,看到王章後紛紛走上前來輕聲地安慰着他。許多人自發地給死去的王萱點了蠟燭,不時有居民捧着花放在燭火前,以表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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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發祭奠王萱(背後陽台為蔡某某家)

一位在現場悼念的小區居民向記者表示,小區裡流傳着蔡某某此前已多次騷擾女性,這确有其事,自己就曾遭遇蔡某的糾纏和騷擾。

這位看上去20多歲的女性透露,她曾被蔡某某尾随直至家門口:“有一次我進了小區,那孩子就跟在我後面,我進了單元門上樓,他還跟在後面。這孩子又高又壯,我當時很害怕,趕緊敲了家門進去,他才走掉。後來我某天出地鐵時又被他尾随了,他還快步跟上來,說要幫我提東西,還對我說‘别害怕’。我吓得不敢理他,直到我進了單元門,他才轉身飛快地跑掉。”

另一位阿姨對記者說,她曾見到蔡某某在小區裡掀了一個年輕姑娘的裙子,事後,蔡某某的父親還反而把來評理的姑娘給罵了一頓。

賀薇對記者說,網絡流傳的信息說蔡某某還有兄弟姐妹,這與事實有出入,實際上蔡某某是獨生子,經常出入蔡某家的其他小孩是蔡某某的表兄弟姐妹。“蔡某某平時就和父母三個人住,他母親在經營幹貨店,父親是開燒烤攤的,我不知道他家是怎麼教育小孩的,許多居民反映過這孩子的不良行為,也沒見家長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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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居民聯名的請願書

記者在王章家看到,小區多位居民近日曾自發簽了多份“聯名請願信”,強烈表示“還小區安甯”的訴求,稱不願意再看到蔡某某回到這個小區,更不願意看到蔡某某被釋放後繼續禍害他人,據王章家的人介紹,參與聯名的小區居民已達600餘人。

“首先,他對這個小區安全的危害太大了,我們絕對無法接受這樣一個兇手僅僅因為未成年而被釋放回來。退一步說,就算他不再回我們小區,甚至今後離開了大連,我們也不能答應。這麼兇惡的小孩,以後無論去哪都會對社會造成危害的,他犯下這種事都已經‘不管不顧、無法無天了’,誰知道未來還會做什麼事!”多名小區居民對記者如是說。

行兇男孩疑似曾被短暫釋放

父母案發後從未提過賠償

多位小區居民對記者透露,案發後曾有人見到蔡某某再次出現在小區附近,而蔡某某的父母目前去向不明,有熟悉蔡家情況的人對記者說,蔡家在大連的親戚不少,有可能躲到了某個親戚的家中。

對于蔡某某疑似曾在短暫拘留後被釋放一事,王章一家人曾向辦案的民警詢問,但警方顯得語焉不詳。王萱的舅舅賀方對記者說:“派出所曾說蔡某某23日晚上放出去了,由他的父母監管。我當時一聽就急了,尋思這哪行,這放出來不是繼續害人嗎?後來聽說24日又把他抓進去了。”而王章對記者說,警方24日曾表示,蔡某某沒被釋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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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萱家屬收到的立案告知書

記者咨詢一位法律業内人士,對方向記者表示,對于不滿14周歲的人,依法不會追究刑事責任,正因如此,公安機關可以進行立案偵查,但無法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王章介紹說,女兒被害已經四天多了,除了20日夜裡蔡某某的父親被帶到了派出所問話,此後沒人見過蔡某某的父母。而這段時間裡,蔡某某的父母或家人均未和王章一家人聯系,既未道歉,也未提出賠償。

在王章的回憶中,他在女兒被殺當天還曾在小區裡見過蔡某某的父母,當時沒覺查出有任何異常。時至今日,他仍在懷疑,蔡某某的父母對孩子殺人一事究竟知道多少,有無包庇甚至幫助蔡某某銷毀證據的行為。

“警方在調查時找到了小區裡一個收廢品的小販,據那個小販說,20日16:30到17點之間,他曾遇到蔡某某和其母親向他賣廢品,蔡某某還找他要了一個裝廢品的袋子。”王章說,這個細節已經得到了警方的證實,從時間上來看,女兒王萱此時應該仍被限制在蔡某某家中,他因此懷疑,蔡某某的父母在警方介入前對蔡某某殺害王萱一事是有可能知情的。

王章的一位親戚向記者表示,警方之所以案發後幾個小時内就破案,是因為線索實在太過于明顯了:“抛屍的樹叢就在蔡家對面不到五米,他家住一樓,血迹就順着他家門口一直延伸到樹叢,他家裡也全都是血迹,血都順着樓梯流下來了。警方現在已經确定殺人現場就是蔡家,那天晚上直到七點多才發現屍體,這麼大的動靜和痕迹,這麼長的一段時間,要說父母完全不知道,我覺得不太可能。”24日晚,王章帶着記者來到現場指認女兒的血迹,記者看到,當時一路滴下的血迹仍然存在。

令王章一直耿耿于懷的,還有圍繞在殺害女兒的兇器上的謎團。據他介紹,發現女兒當晚,警方并未第一時間在現場找到刀,是事後警方才通知他說兇器找到了,但并未詳細說明兇器發現的經過。這件事讓王章和家人一直疑惑于兇器是如何藏匿的,以及這個過程中蔡某某是不是得到了他人的幫助。

警方通報稱加害人已被收容教養

女孩父親表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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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晚,大連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通報:

2019年10月20日19時許,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沙河口區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歲)被害身亡。接警後,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成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經連夜工作,于當日23時許,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歲)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後,蔡某某如實供述其殺害某某的事實。

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準,于10月24日依法對蔡某某收容教養。

記者查閱《刑法》發現,上述通報中援引的《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有如下規定: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通報發布後,記者第一時間聯系到王章夫婦。他們表示,如果警方是這種回應的話,作為家屬自己肯定無法接受,也不能同意。“收容教養能教養幾年?能關他一輩子嗎?這種人會因為收容教養而悔改嗎?我們的目的不是什麼民事賠償,就是想讓兇手償命,讓兇手‘關一輩子’,讓他付出代價,不能再危害社會。”王章和妻子賀薇說道。

津雲将持續關注此案件。

(文中部分人物為化名)

(原題為:《大連10歲女童在小區内被害,加害人因不滿14歲免于刑責,連鄰居們都說“絕對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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