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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時工作制有沒有加班費
不定時工作制有沒有加班費
更新时间:2026-08-30 06:19:59

不定時工作制有沒有加班費(适用加班費規定嗎)1

不定時工作制有沒有加班費(适用加班費規定嗎)2

案 情 簡 介

張某于2018年9月1日入職某快遞公司擔任收派員,該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張某的工資構成包括基本工資和計件提成。張某認為,雖然收派員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但實際上自己并不能自主安排休息,而是要按照公司的排班情況工作,每天至少加班4個小時,公司應支付加班費。公司拒絕。張某為此申請仲裁。

快遞公司認為,收派員崗位依法經人社部門的審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适用加班費的相關規定。并且,張某的工資中有計件工資,其多派件提成就高,公司每天派給張某的任務量都是和張某協商過的,張某如果想休息,公司可以不給其安排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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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理 結 果

仲裁委裁決駁回了張某的仲裁請求。

案 件 分 析

目前我國實行的工時制度主要為三種:标準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标準工時制指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此種制度下,用人單位要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綜合計算工時制是指以标準工作時間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制度,此種制度下,計算工作時間的周期可以是周、月、季、年,勞動者某一日的實際工作時間可能超過8小時,但在綜合計算周期内總的實際工作時間不能超過法定标準工作時間。

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勞動者每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的限制,它是因工作性質、特點或者職責的限制,無法按照标準工作時間衡量或者需要機動作業的崗位所采取的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有沒有加班費(适用加班費規定嗎)4

為避免用人單位随意适用特殊工時制度侵犯勞動者權利,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需要經過人社部門的審批。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各地關于工資支付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相應崗位勞動者不适用法律中有關加班費的規定。

張某所在崗位經人社部門的審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張某要求加班費于法無據,故仲裁委依法駁回了張某的請求。

(作者:袁林楠 柳賽 北京市順義區勞動人事争議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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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邱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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